为广泛宣传优秀心理委员的先进事迹和优秀案例,积极调动学生参与心理健康教育活动,促进朋辈心理互助队伍建设,学校定于2020年“校园心理文化周”期间,开展“优秀心理委员”评选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参评对象
2019-2020学年担任班级心理委员的本科生和研究生。
二、参评条件
1.政治立场坚定、品行端正,拥护共产党,热爱祖国,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。
2.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艰苦朴素,作风正派,诚实守信,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。
3.担任班级心理委员达到一学年。
4.参加过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心理委员培训,或通过全国高校心理委员平台MOOC学习认证,并取得相应证书。(学校网络学习路径: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页——心理自助——学习平台;全国高校心理委员平台网址:http://www.xlwy.org/)
5.学习勤奋,成绩优良,在校期间无挂科、补考情况。
6.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,关心集体,热心为同学服务,身心健康。
三、评选程序
请申请同学于10月19日中午12点前将“优秀心理委员”个人材料(申请表见附件)交到通博楼B320办公室,学院将根据评选要求进行评审推荐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评选出20名校级“优秀心理委员”,并择优推荐2名学生参加中国心理学会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委员会、全国高校心理委员研究协作组主办的第三届全国百佳心理委员论坛。
联系人:严霞 87092064。
心理健康教育中心
2020年10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