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试行)
第一条 为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、努力进取,在德、智、体、美等全面发展,新尚集团董事长唐立新先生特设立“唐立新助学金”。
第二条 奖励对象:“唐立新奖学金”获得者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。
第三条 资助名额:根据当年获得唐立新奖学金学生申请的具体情况确定。
第四条 资助金额:分三档,其中第一档资助额1万/人·年;第二档资助额0.5万/年,第三档资助额0.3万/人·年。对获得该项奖学金资助的学生从获奖之日起,每年资助,直至完成学业(最高至国家规定完成博士学业年限)
第五条 申请“唐立新助学金”的学生需符合以下条件:
1.热爱祖国,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;
2.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品行端正,思想上积极上进;
3.获得“唐立新奖学金”;
4.家庭经济困难,生活俭朴。
第六条 认定原则: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严格按照《dota2脱兔比分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》进行认定及管理。
第七条 评审程序:
1.每年9月份开展困生认定工作;
2.每年10月开展唐立新助学金评选活动;
3.学生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及《家庭经济困难证明》等相关材料;
4.各培养单位组织候选人进行现场面试考核,确定推荐人员名单,并在学院公示,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;
5.学院公示无异议后,组织学生填写《dota2脱兔比分网唐立新助学金申请表》,学院将推荐材料分别报送学生工作部;
6.学生工作部将学生材料汇总、评选,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唐立新先生。
第八条 监督及管理:
1.学生对唐立助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者,可在初评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,向学院(中心)提出意见,如学生对学院(中心)做出的答复仍有异议,可在答复后3个工作日内向学生工作部提出意见,学生工作部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意见,报主管校领导批准。
2.严禁各种弄虚作假行为,一经发现,取消在校期间申请奖学金资格,已发放的奖学金和荣誉证书予以追回,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。